一、供应商资质规定 1、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,具有良好资信信誉; 3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; 4、供应商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要求,并有能力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。 5、制剂生产用原辅料,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药品生产批准证书(《药品注册证》、《药品注册批件》复印件); 6、进口原辅料应提供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; 7、其他必须的证明,如药品包装材料注册证等; 8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; 9、提供样品和其样品的分析报告。除另有规定外,样品一般不少于3批。临时采购时,可提供将要购同批次的原辅料的样品,进行定批采购; 10、样品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规定且与对方分析报告无明显差异。 二、需求材料清单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