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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(二)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

发布时间:2021-09-13浏览次数:

《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(二)》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络公示
依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2019年1月1日执行)第三十一条之规定,现对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(二)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1、建设项目概况
建设项目名称: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(二);
建设性质:新建;
建设单位: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266号
建设内容:本项目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 266 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工程技术中心(二)项目,该工程作为企业新药研发基地使用,研发成品不作为市场上流通的药品用途,仅配套生产基地及实验使用,项目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。
 2、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(1)废水
项目运行期的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》(HJ2.3-2018)“7.1.2 水污染影响型三级 B 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”,仅对项目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、接管污水厂处理的可行性等进行评价。
(2)废气
项目工艺废气经负压引风后经过碱液吸收+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9#排气筒排放,选用密闭的生产设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。
通过预测可知,各种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,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,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空气功能。
 (3)噪声
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、选用低噪设备,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、减振等措施,加强绿化。通过采取上述措施,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。
(4)固废
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措施和设施可行,固废不外排,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。固废处置率为 100%。
3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选址符合区域规划;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,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,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;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,项目建设能得到公众的支持。因此,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,从环保角度分析,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。
4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
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登陆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官网查阅环评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,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,可与联系人联系。
(1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266号
联系人:费经理
联系电话:0515-83514301
(2)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名称: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18862086609
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
E-mail: wanghj@nuep.com.cn
6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(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,自厂界外延2.5km的矩形区域),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,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、社会关注程度,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: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;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;④是否知晓本项目;⑤施工期间,最需要注意的问题;⑥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;⑦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;⑧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。
7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(见网络链接),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并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公众参与网络链接:
环评文件网盘下载地址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MXtLF4mMBccDvZF09wd-6w;网盘提取码:asdx
8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。
 
 
 
 
2021年9月10日